
店牌店招设置管理
一、法定依据
1、《鹰潭市门头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1、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店牌店招;
2、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达到整体美观统
3、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规定,按照批准的内容、形式、规格、地点和期限设置,不得擅自改变。
三、申报材料
1.关于设置该店招店牌的申请(写明设置地点、设置位置、设置用材、设置规格等)。
2.店招店牌彩色实景效果图(设置前及设置后)、左右相邻店招店牌实景图。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安全承诺书或财产保险证明材料或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如利害关系人同意书等)。
以上材料单位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的应在材料上签字。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向信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分局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给出表格进行填写。
2、现场查勘。信江城市管理分局中队派人进行现场踏勘,作出书面勘察意见。
3、审核确定。由信江城市管理分局分管领导根据现场查勘意见作出是否同意设置的决定;
4、送达。由信江城市管理分局中队长送达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件;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信江新区店招店牌设置备案申请表(点击下载